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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第二届陕西省职业 农民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时间:2017-02-04
陕农业办发〔2016〕74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25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第二届陕西省职业农民技能大赛》,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预赛及相关准备工作,按期组织参加。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第二届陕西省职业农民技能大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科教兴陕、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强化职业农民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综合技术能力运用,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职业农民整体素质,全方位展示我省职业农民新形象、新风貌,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机构
       大赛设立第二届陕西省职业农民技能大赛组(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具体由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比赛范围和参赛对象
       比赛范围:按照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第二届职业农民技能大赛涉及11个工种,分别为花卉园艺师、果、茶、桑园艺工、蔬菜园艺工、农机修理工、农艺工、菌类园艺工、农作物植保工、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拖拉机驾驶员、农产品经纪人。
参赛对象:
       (一)从事本工种3年以上或取得职业农民资格1年以上的职业农民;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首届职业农民技能大赛获农业厅表彰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比赛方法和内容
       (一)比赛方法:比赛采取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知识竞赛三结合的方法。理论考试成绩占35%,实际操作成绩占45%,知识竞赛成绩占20%。
       (二)比赛内容:涵盖农业政策、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新技术、新知识的应用等。
       1、理论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技术等级标准及省农业厅编写的《农产品市场营销》《职业农民阳光心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创业跟我来》《观光休闲农业》等职业农民培育系列公共教材命题。
       2、实际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参赛人员的动手能力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
       (1)花卉园艺师:能识别各种常见花卉和各种常用工具和设备,掌握花卉嫁接育苗、整形修剪、促成栽培等技术。
       (2)果茶桑园艺工:果(茶、桑)园整形修剪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果(茶、桑)园日常管理技术,产品采后处理及加工技术等。
       (3)蔬菜园艺工:常见蔬菜育苗技术、定植技术、田间管理技术、常见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采后处理技术等。
       (4)农机修理工:拖拉机、收割机、旋耕机、喷雾器、农用三轮车等常用农机具的使用,一般性故障的判断与排除等。
       (5)农艺工:作物播前准备(包括土地准备、农资准备、育苗)、播种、田间管理(土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6)菌类园艺工:食用菌菌种的制作(包括混合料、原种、栽培种的制作与培养,菌种转接以及原种、栽培种短期贮藏等)、食用菌栽培(包括培养科的粉碎、配制、装袋、上床,栽培场所环境因素的调控,栽培场所的病虫害防治,食、药用菌的栽培管理等)、食用菌产品加工(包括鲜菇的采收,食、药用菌商品菇盐渍加工等)。
       (7)农作物植保工:常见病虫害的识别、针对主要病虫害制定综合防治计划、农药配制、农药使用、药械维修保养、农药中毒急救等。
       (8)家畜饲养工:饲料调制、饲喂技术,畜舍卫生控制,家畜疫病预防等。
       (9)家禽饲养工:饲料调制、饲喂技术,禽舍卫生控制,家禽解刨、疫病预防等。
       (10)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使用,一般性故障的判断与维修等。
       (11)农产品经纪人:商务谈判技巧、产品鉴别及等级评定(粮食、果畜等)、农产品成本、费用、税等银行结算。
六、比赛形式及时间
       (一)预赛: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按比赛要求负责组织本地的预赛工作,并于7月20日前结束。各设区市根据预赛成绩,在11个工种中以市为单位,每个工种选拔2名,择优选取22名选手,组成一个决赛队统一参加省级决赛(畜牧、果业单列的设区市由农业局负责联合组队),并于7月30日前将参加全省决赛人员及代表队领队名单(见附件2)报至省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省农广校)。
       (二)决赛:由全省职业农民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分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知识竞赛三个阶段进行。
       理论考试: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参加,时间60分钟,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试题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论述题等。
       实际操作考核: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参加,每名选手不超过10分钟,采取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由专家组现场打分。
       知识竞赛:各设区市代表队选派3名选手参加,由主持人提问,选手回答。竞赛包含选手必答题、赛队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个环节。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参赛选手个人成绩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总和。各市总成绩由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竞赛成绩和扣分项四个部分组成,理论成绩为该市参赛选手理论考试平均成绩乘以35%,实操成绩为该市参赛选手实际操作平均成绩乘以45%,竞赛成绩为各市实际竞赛得分减去基础分100分后乘以20%,扣分项为各市每个工种每缺一名参赛选手扣1分。
七、表彰奖励
       本次职业农民技能大赛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按照各工种参赛选手个人成绩顺序,对每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4-10名选手由省农业厅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各工种设1个团体优胜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共青团陕西省委表彰,颁发奖牌。总成绩排名前2名的市由省农业厅表彰,颁发奖牌。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全省职业农民技能大赛活动,是对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整体能力和综合水平的一次大检查,是促进和提高全省职业农民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好机会,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强烈的责任心、荣誉感,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在组织预赛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本地职业农民和培育对象参赛的积极性,努力在全省营造学技术、练技能、强本领的良好氛围。
       (三)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各市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比赛工作,要制定比赛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确保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要强化参赛队员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决赛前,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参赛队员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有关代表队比赛成绩为零,并在全省通报。
       (四)各参赛队要指派1名领队带队参加决赛。

       联系人:程丽娟 张爱华
       联系电话:029—8731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