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深化农村投融资改革,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困难问题,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推进我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结合全区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