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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认定第四批新型高级职业农民的通报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时间:2017-04-28

陕农业发〔2017〕3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我省职业农民队伍成长壮大,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陕农业办发〔2016〕48号)要求,对完成高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并符合认定条件的培育对象,由县、市逐级推荐上报,经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决定认定薛晓峰等369人为全省第四批新型高级职业农民(名单附后)。

希望被认定的职业农民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号召全省农业从业者向高级职业农民学习,积极投身现代农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能力,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陕西省第四批新型高级职业农民名单